• 索 引 号:370403/2021-00116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薛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1月15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褚福刚关于《薛城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褚福刚关于《薛城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解读

薛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褚福刚关于《薛城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的解读

一、制定的必要性

农产品加工业是指对粮棉油薯、肉禽蛋奶、果蔬茶菌、水产品、林产品和特色农产品等进行工业生产活动的总和。农产品加工业一头连着农业和农民,一头连着工业和市民,亦工亦农,既与农业密不可分,又与工商业紧密相连,是农业现代化的支撑力量和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近年来,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迅速,但是我区之前未专门出台过促进农业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为加快我区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拓展农民增收空间,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本扶持政策。

二、起草依据

薛城区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以下简称扶持政策)主要依据《枣庄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政策》(枣发〔20206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18号)、《关于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突破行动的政策措施》(薛发〔20216号)等文件规定。

三、起草过程

市里文件出台后,根据工作安排,根据市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文件初稿,我局于2021819日征求有关区直部门、镇(街)意见,形成了扶持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区司法局按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后,提交区政府研究,经区政府领导班子会签同意后,于20211115日公布。

四、主要内容和有关问题

扶持政策共有十七条。其中,在支持规下农产品加工企业转为规上方面,奖励条件为2021年以来、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并实现月度升规的规模以下农产品加工企业,可获得相应奖励;支持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规模方面,奖励对象为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的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申报农业龙头企业方面,对象为被评为国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上市政策,旨在让我区农产品加工业更有活力;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旨在进一步畅通薛城区优质特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薛城优质特色农产品卖得畅、卖得好;加强科研创新,措施为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单位合作,建立研发平台;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旨在充分保障农产品加工业享受增值税改革的红利;推动“鲁担惠农贷”在农产品加工领域的使用,旨在解决农产品加工企业融资难问题;保障农产品加工业用地需求,尽可能满足农产品加工业用地需要;支持利用农村闲置土地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切实执行好农业生产用电优惠政策,电价最高不超过0.54元/度;在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企业负责人或职业经理人的培训及着力提升农村优秀青年入团比例方面,旨在壮大农产品加工业人才队伍;提高农业企业家社会地位,旨在提升农业企业家获得感、荣誉感;奖励表彰,旨在引导全社会形成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浓厚氛围。

五、关于实行日期的说明

扶持政策自202111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区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六、其他

解读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褚福刚

联系方式:0632-44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