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79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薛城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09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徐腾利解读《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徐腾利解读《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2年7月22日,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经营水平,根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区农业农村局对《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间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在原有文件条款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和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修订意见,以进一步建设公平、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体系;充分保障村集体资产合法权益。

二、制定文件的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制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58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

4、《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

三、主要内容

共对原《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30个条款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根据《管理办法(试行)》运行情况,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一是把基层村改居中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并纳入管理范围,以更好地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二是细化描述了部分词汇的定义,三是调整了一些限额和限期方面的规定,四是进一步明确了交易服务机构的职责义务,五是删除了“协议续租”交易方式相关的部分条款,六是明确了农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有关规定。修订后的《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草案)篇目结构较《管理办法(试行)》没有大的变化,总条款数增加了三条,为八十二条。全文共八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管理办法》的约束内容和农村集体产权基本交易原则。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部分,规定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有关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各单位具体职责均来源于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部委“三定”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本管理办法,查办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机构职能,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承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辅助性工作;各镇街设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章交易机构部分,规定了交易服务机构的确定方式是由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并明确了其工作职责。第四章交易方式部分,规定了农村集体产权的两级交易和三种方式:依据资产规模大小,实行镇街、村两级分级交易制度;依据资产交易途径,可以采取公开竞价、公开协商两种方式进行。第五章交易程序部分,针对镇、村两级交易和公开竞价、协商谈判的实施程序等分别做了详细规定。第六章、第七章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管理监督及有关法律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第八章为附则。

四、拟解决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促进全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规范化、制度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体系,推动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公平、公开、公正开展;三是保障村集体资产合法权益,促进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薛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632-4412613


薛政办字6号+关于印发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关于印发《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