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3704030010/2023-00068
- 主题分类: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1日
- 标 题:(简明问答)关于《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简明问答)关于《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解读
一、问:为什么要制定《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答:2022年7月22日,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该办法自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目前该文件已失效。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农村集体产权交易行为,有序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经营水平,根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区农业农村局对《管理办法(试行)》试行期间的运行情况进行了评估,在原有文件条款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政策文件和工作实际研究起草了修订意见,以进一步建设公平、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体系;充分保障村集体资产合法权益。
二、问:制定《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依据了哪些文件?
答:制定《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主要依据以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8〕158号)
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农经发〔2009〕4号)
4、《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的通知》(财农〔2021〕121号)
三、问:《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答:《薛城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全文共八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总则部分,规定了《管理办法》的约束内容和农村集体产权基本交易原则。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部分,规定了承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有关工作的机构及其职责,各单位具体职责均来源于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部委“三定”方案,区农业农村局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全区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工作,组织实施本管理办法,查办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根据机构职能,按照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安排,承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辅助性工作;各镇街设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三章交易机构部分,规定了交易服务机构的确定方式是由区农业农村局指定,并明确了其工作职责。第四章交易方式部分,规定了农村集体产权的两级交易和三种方式:依据资产规模大小,实行镇街、村两级分级交易制度;依据资产交易途径,可以采取公开竞价、公开协商两种方式进行。第五章交易程序部分,针对镇、村两级交易和公开竞价、协商谈判的实施程序等分别做了详细规定。第六章、第七章对农村集体产权交易的管理监督及有关法律责任追究做了详细规定。第八章为附则。
解读机关:薛城区农业农村局
咨询电话:0632-441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