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6-01612
  • 主题分类: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6年08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8月19日
  • 标  题:【简明问答】《薛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 效力状态:有效

【简明问答】《薛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定》

问题1:幼儿园周边100米内为何禁止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教育部相关禁烟文件也明确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小卖部严禁售卖烟草制品。

结合薛城区实际情况,参考烟草零售点布局管理实践,以及家长、社会各界的普遍诉求,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区明确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不予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问题2:为何将烟草零售点基本市场单元格的划分由村居、社区界限调整为街道、乡镇行政界线?

答:为进一步规范薛城区烟草零售市场秩序,优化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服务,构建科学合理的市场布局体系,破解原有以村居、社区划分单元格带来的单元体量偏小、商户办证轮候周期过长等问题,根据山东省烟草专卖局相关优化布局指导意见,以及枣庄市烟草专卖局零售点布局修订工作方案,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基本市场单元,统一按照街道、乡镇的行政区划边界进行划定。

问题3:调整市场单元划分标准后,如何兼顾现有持证零售户与新办申请人之间的公平性?

答:本次调整单元划分规则,严格遵循政策平稳过渡原则,实行“新办法管新申请、老许可证依法存续”。在优化整体布局容量的同时,配套规范准入、退出机制,统筹平衡存量经营者合法权益与新申请人办证需求,保障市场竞争公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