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5-01551
  • 主题分类:区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薛城公安分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7月21日
  • 标  题:2025年度薛城公安分局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富春江路与广场东路、广场西路、香山路等十字路口安装违章抓拍摄像头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度薛城公安分局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2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富春江路与广场东路、广场西路、香山路等十字路口安装违章抓拍摄像头的建议)

王运治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富春江路与广场东路、广场西路、香山路等十字路口安装违章抓拍摄像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到的城南富春江路与广场东路、广场西路、香山路等十字路口,目前尚未移交薛城公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使用。依据枣公通【202169文《关于印发<枣庄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建、改建、扩建道路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信号灯与智能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违章抓拍摄像头)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会同区行政执法局、住建部门督促道路建设部门尽快完善监控设施。

对于您的关心,再次表示感谢,欢迎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人大主办回复52 关于富春江路与广场东路、广场西路、香山路等十字路口安装违章抓拍摄像头的建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