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GB/T 19531-2004)为技术标准,现对薛城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进行公告,切实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安全和地震观测环境不受破坏。
附件:薛城区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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