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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薛城区统计局 时间:2023-01-29 10:46:5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到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统计信息公开职责,加强组织学习,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条,主动及时公开率100%。其中公开信息包括:统计信息45条;统计分析类信息12条;统计公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强化工作落实,针对发布要求和群众需求,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质量。

(四)平台建设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及时完善三台县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各版块内容更新和信息上传。

(五)监督保障

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指导。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薄弱环节和瓶颈问题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力度,提升主动公开等工作的考核分值比重。2022年,我单位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二是信息公开有的栏目公开事项较少,如:工作动态较多,其他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公开内容较少。三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欠丰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不断强化对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对照《枣庄市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薛城区统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落实薛城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与回应、政民互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工作保障和落实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无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统计法制的宣传,加强我区统计数据的分析,增加社会公众关心的统计资料,特别是反映县域经济运行状态等相关数据的分析和解读。三是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加强部门内部工作协调,及时、准确发布工作动态。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7.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xxgk.xuecheng.gov.cn/xxgknb/2022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晟鸿大厦3035室,邮编:277099,电话:0632—4412438,电子邮箱:xcqtjjbgs@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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