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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4-01-17 08:56:10

2023年,薛城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枣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务公开摆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统计为民”的服务理念,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现将薛城区统计局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统计信息50条,统计分析11条,解读1条,统计公报1条,统计年鉴1条。重要部署执行情况4条。统计执法检查公开持续深化,通过门户网站公开统计执法证持有人员信息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全年县统计局共执法检查9家企业,发现问题已责令其改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公开1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薛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按照《薛城区统计局信息发布和对外宣传稿件审批表》信息审核制度,实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严格落实稿件撰写、审核、公开各环节工作职责。其中,重大信息公开须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主要领导逐一审核把关后,由专人公开。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四)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优化调整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方便群众查找数据。按要求公开统计法律法规、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数据、统计执法监督等内容。

(五)组织保障有力

根据职务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相关科室各司其职,及时提供、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对省市反馈和第三方监测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四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内容不够丰富。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政府、部门、群众普遍关注的统计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区政府及区统计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三是扎实推进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部门经验,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快速受理、及时反馈,提高回复率和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本年度未收到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3.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2023年,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4.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5.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6、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满足大数据时代公众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信息需求。创新统计分析报告、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的公布形式和内容,加大文字与图表的结合力度,达到图文并茂,形式新颖活泼,重点突出,直观简要,力求做到结构新、数据新、语言新。

7.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晟鸿大厦3035室,邮编:277099,电话:0632—4412438,电子邮箱:xcqtjjbgs@zz.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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