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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城乡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2023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城乡水务局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凤城路区城乡水务局办公室205室,邮编:277000,联系电话:0632—4412527,电子信箱:xcqcxswj@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区城乡水务重点工作,全力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政民互动,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持续提升。
(一)积极推动主动公开。
2023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涵盖机构职能、履职依据、规划计划、处罚强制信息、政府开放日、会议公开、组织管理、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府工作报告执行公开、惠民实事执行公开等13大类,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余条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水资源、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水经济等问题的关切。同时,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组织同审签同部署,采用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文字、图文、视频、音频解读等对政策文件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3年度,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件,均按时办理完成,且未实行收费。没有被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依据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薛城区城乡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台账,明确了年度目标、责任单位,建立起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全流程管理,明确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分别审核的把关机制,重要信息须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编制完成并公开最新调整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文件及解读、会议公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公示等,主动接受监督。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运用区政府网站-区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微信公众号,持续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以公开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助力城乡水务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强化线下公开渠道,区城乡水务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
(五)强化监督保障。
重新调整了薛城区城乡水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承办区城乡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次,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公正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虽然明确了责任人、年度目标,但部分工作人员日常化、常态化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创新性开展工作不足。仅满足于政务公开规定工作,创新性开展工作不足。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
二是创新性开展工作。积极吸收先进地区和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工作方法,结合薛城区城乡水务工作实际,探索创新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提升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按照《2023年薛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薛政办发〔2023〕16号)要求,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着力抓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2023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共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区政协提案2件,内容包括:关于规划治理沿河公园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提高我区自来水水质的建议、关于规划治理沿河公园的建议等方面,截至2023年8月,所有建议已全部回复完毕。2023年,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共承办市人大建议0件、市政协提案0件。
4.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在以政府网站作为公开主阵地的基础上,充分结合重点水务工程现场、省级节水教育基地、服务大厅和政务新媒体、手机APP等子阵地,打造“政务+”信息公开新模式。
5.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7.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3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城乡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常庄街道麦穰店村南,邮编:277000,电话:0632—4412527,电子邮箱:xcqcxswj@zz.shandong.cn)。
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