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接收年报语音朗读
薛城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编制了《薛城区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 31 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4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晟鸿大厦3035室,邮编:277099,电话:0632—4412438,电子邮箱:xcqtjjbgs@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薛城区统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职能,通过门户网站、各类出版物等方式公开发布统计信息,进一步做好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薛城区统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4条,其中公开统计公报1条、统计分析11条,部门动态32条。薛城区统计局统计信息、部门动态以及各项主动公开信息均在公开时限内及时发布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公开0件,不予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薛城区统计局由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的发布和更新,保持文件上传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定期向领导汇报文件信息的上传情况,做到多人专项,将工作落实到位。针对泄露敏感个人信息情况及时开展排查。同时及时对政府反馈的无效链接、错别字等情况进行整改,保障信息文件的质量。实时关注网络联系群,做到有问题立即响应。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完善栏目设置,增加更新频率,丰富信息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的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全力确保信息内容和公开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在统计信息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为部门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数据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薛城区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社会公众关注,尚有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略显滞后;二是信息公开的事项不够全面、内容不够丰富,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关注。下一步,我们将主要从三方面入手,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一是加强政策数据解读。聚焦经济运行的新特点、新亮点、新变化,及时做好宣传解读,实现专业数据业外人士看得懂、算得清、辨得明。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有较大影响的政策,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进行多方面的宣传和解读。二是提高主动公开内容质量。按照目录规范,及时更新发布政务信息,加强培训指导,分清工作信息、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不同的管理要求,规范、安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政务服务。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具体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综合能力培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新媒体技术应用培训。通过邀请专业人士集中培训演示,强化各相关人员应用动漫、音频、视频、图表图解等技术发布信息的能力,让政府信息公开更加生动多彩、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方面。本年度未收到办理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3.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薛城区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发布统计数据信息,全面客观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积极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不断加强新媒体平台的统筹管理,创新信息发布形式,提升新媒体平台宣传实效;持续加大统计监督工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4.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5.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薛城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