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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薛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echeng.gov.cn/zwgk/xxgknb/2025xxgknb/)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薛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薛城区中和路财税综合服务中心,邮政编码:277000;电话:0632—4422025;电子邮箱:xcqgtfjadmin@zz.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薛城区自然资源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扎实有序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及群众的重点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第一平台”核心作用,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透明化、公正化、规范化方向迈进,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薛城区自然资源局以区政府网站为核心载体,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内容涵盖本部门工作动态、重点领域信息公示、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多个方面,全面覆盖自然资源管理核心业务。工作中,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逐项梳理核查,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信息均符合及时、准确、规范的工作要求。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切实保障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我局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办公室统一受理、业务科室分口办理、办公室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畅通网络、来信、邮件等多元化申请渠道,为群众申请公开信息提供便捷服务。同时,进一步明确各环节职责分工,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外网信息发布(主动公开)审批表》《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规范答复文书制作,确保答复工作合法合规、严谨规范。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其中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13件,无法提供7件,不予公开0件;行政复议共4件,其中1个维持结果,3个其他结果,无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结合区自然资源局工作实际,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梳理群众普遍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其中,像公众高度关注的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方案等信息,均通过区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从信息采集、编辑到发布,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局办公室专门建立“依申请公开台账”,对收到的申请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逐项登记,按照办理流程跟踪督办、逐一回复销项,有效提升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显著提升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为建设透明、高效、服务型政府筑牢了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薛城区自然资源局无独立门户网站,始终以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聚焦群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不断优化平台栏目设置,进一步明确栏目定位、完善内容分类,着力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同时,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综合性建设,常态化开展网站信息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内容未更新、信息过期、链接失效等问题,全力保障平台规范有序运行。局办公室专门安排专人负责平台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回应群众关切、处理平台相关事宜,持续提升网站使用体验和服务水平,确保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便民服务的核心作用。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切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建设和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分管责任和具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监督考评力度,严格对照区政府明确的政务公开考核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压实工作责任,将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人、落实到岗,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有效构建起日常政务公开有监督、有考核、有落实的工作新机制,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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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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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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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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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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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1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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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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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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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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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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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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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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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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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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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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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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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9 |
1 |
0 |
0 |
0 |
0 |
3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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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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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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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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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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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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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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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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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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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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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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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1 |
0 |
0 |
0 |
0 |
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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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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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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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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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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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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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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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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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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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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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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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9 |
1 |
0 |
0 |
0 |
0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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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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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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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 |
3 |
0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自然资源局立足部门职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规范公开流程、提升公开时效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面对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部署、新要求,对照群众日益增长的信息获取精准化、便捷化需求,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有待提升,公开范围虽基本覆盖核心业务,但部分科室存在“重公开、轻实效”的倾向,公开内容多以常规工作动态为主,对群众关切度高的自然资源审批流程、政策解读、民生保障等相关信息,公开的深度和细化程度不足,未能充分回应群众核心诉求,未能实现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二是政策解读质效不高,公开的政策文件多以原文刊发为主,缺乏通俗易懂、直观易懂的解读材料,解读形式较为单一,未能结合群众理解能力,用通俗语言、案例解析等方式解读政策要点,导致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领域相关政策理解不透彻、把握不精准,政策公开的实际效果打折扣。三是信息公开回应关切不够及时,对群众通过依申请公开、咨询留言等渠道反映的信息需求,部分回复存在针对性不强、解释不够细致的问题,且缺乏常态化的回应反馈机制,未能及时跟踪群众诉求解决情况,难以充分满足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个性化需求。
针对以上查摆的突出问题,区自然资源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提升,从三个方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彻底改变与往年工作表述雷同的现状。一是提质增效优化公开内容,坚持以群众需求为核心,聚焦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新梳理公开清单,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维度,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实用信息的公开,杜绝“形式化公开”,确保公开信息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读性,切实回应群众关切。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提质增效,转变政策解读思路,丰富解读形式、提升解读质量,对公开的重要政策文件,同步编制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采用文字解读、案例解析、问答互动等多种形式,清晰解读政策背景、核心要点、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确保政策解读接地气、易理解,帮助群众精准把握政策内涵,切实提升政策公开的实际成效。三是健全回应反馈机制,聚焦群众信息需求,规范依申请公开、咨询留言等渠道的回复流程,明确回复时限和质量标准,要求回复内容精准细致、通俗易懂,针对性解决群众疑问。建立常态化跟踪反馈机制,对群众诉求解决情况进行后续跟进,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部分主要报告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以及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要求,2025年度,区自然资源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5年度,区自然资源局严格对标上级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深入学习领会省、市、区三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将其全面贯穿于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工作中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开理念,精准明确工作重心,细化完善工作举措,严格规范公开流程,切实强化风险防控,牢牢把握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基础性制度定位。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激发工作内生动力,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走深走实。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区人大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交办件共5件,3件为主办件,协办提案2件;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共交办我局提案共5件,1件为主办件,协办提案4件。主要涉及农村宅基地、林业、土地利用等工作。以上建议和提案,我局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均达到100%满意。
(四)开展政务公开创新方面:无。
(五)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无。
(六)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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