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3870 主题分类 银行
成文日期 2019-03-10 发布日期 2019-03-18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发〔2019〕1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全面推进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意见

薛政发〔2019〕1号


各镇政府,临城街道办事处、巨山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助推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 农业部 银监会关于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40号)、《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做好山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实施意见>》(鲁财农〔2018〕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为有效破解农业发展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更好地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建立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金融体系,实现“政、银、担”协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目标,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政府成立了山东省农业发展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省农担公司)。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受理主体在市县,省农担公司按照省政府要求需在基层设立办事处,在我区也要设立省农担公司驻薛城办事处(下称驻薛办事处)。为全面推进我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区政府成立财政金融协同支农领导小组(下称支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总体协调和督导考核,支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与驻薛办事处合署办公。
我区属产粮大县,农业发展资金需求量较大。多年来,由于风险偏高、缺少有效抵押等原因,我区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一直受贷款难的问题困扰,许多经营主体不得不求助于民间借贷,由此加大了融资成本,滋生了许多社会风险。全面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工作,有利于联合商业银行用足用活金融贷款政策,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的融资需求,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向规模化、规范化,有助于促进我区农业转型升级。因此,做好农业发展信贷担保工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二、把握政策,明确任务
     “鲁担惠农贷”是省农担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强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发展,会同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联合开发的一种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模式。各单位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明确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工作。
     (一)把握担保政策
     1、把握“鲁担惠农贷”服务对象和范围。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以及国有农(团)场中符合条件的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同时,择优支持辐射面广、带动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服务范围主要包括粮食生产、畜牧水产养殖、菜果茶等农林优势特色产业,农资、农机、农技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田基础设施,以及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家庭休闲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新业态。
     2、把握“鲁担惠农贷”担保的条件、额度和期限。申请贷款担保的主体要符合“六有”条件,即:有信用、有规模、有经验、有效益、有主业、有需求。贷款额度方面,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小微农业企业等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单户在保余额控制在10—200万元之间。对大规模农业机械化作业的经营主体可适当放宽限额,但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实施农田基础设施等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项目,在保余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申请人生产周期和现金流情况,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1—3年。对于回收期较长的种植、养殖业,以及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或大型农业机具购置项目,可适当延长贷款和担保期限。
     3、把握贷款成本。综合成本由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组成。贷款利率方面,银行按照优惠利率发放贷款,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30%;担保费率方面,担保费率实行差异化确定,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和扶贫项目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其他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不超过1.5%,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超过2%。
    ( 二)明确工作任务
     1、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鲁担惠农贷”是上级出台的惠民好政策,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要通过电视、广播、标语、明白纸等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宣传,使“鲁担惠农贷”政策家喻户晓。要让广大经营主体牢固树立“失信寸步难行”的理念,同时也要让广大群众强化“监督失信人员就是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信用环境。
     2、扎实做好建档立卡工作。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建档立卡,是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基础,也是各级政府加强经营主体服务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镇街要严格按照要求,在驻薛办事处的指导下按时高质量完成调查摸底和建档立卡工作。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薛城区“鲁担惠农贷”项目担保贷款操作按七个步骤进行:
     (1)提出申请。有资金需求的经营主体,到镇街经管站提出贷款申请,按要求填写担保申请书、提供担保申请资料。
     (2)镇街初审。镇街经管站对担保资料进行初审,经镇街指定审核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优质项目报区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
     (3)项目推荐。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给驻薛办事处。
     (4)协商立项。驻薛办事处与合作银行协商立项。
     (5)项目尽调。驻薛办事处与合作银行根据各自程序实地尽职调查,撰写尽职调查报告。
     (6)项目评审。省农担公司、合作银行分别进行项目评审。
     (7)签约放款。对于银担双方共同评审通过的项目,由驻薛办事处与合作银行、申请人分别签署合同,合作银行按规定程序放款。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有关部门要与支农领导小组办公室、驻薛办事处及合作银行密切协作、通力配合。各镇街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分工,可依托经管站设立挂牌机构农业担保工作站,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并建立“工作到村、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主任作为调查摸底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按程序张榜公示、准确上报,各镇街要按照相关要求明确审核责任人签字把关,严格审核经营主体的诚信情况,严控经营主体的道德风险。各镇街农担工作站,要配合驻薛办事处及合作银行做好本辖区内经营主体的建档立卡、项目尽调、保后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省农担公司、区财政和金融机构按照6:2:2的比例实行风险分担。区财政统筹各类资金建立风险基金,以后每年度根据风险基金使用情况及时补充,保持与政府分险责任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同时区财政将统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和推进全区农业信贷担保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区政府将对各镇街农业信贷担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根据支持力度和工作业绩,对合作银行予以奖励。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把关不严,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区委、区政府将严肃问责。
     (四)严肃工作纪律。“鲁担惠农贷”是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协同推进农业发展的一项惠农工程,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既不能因为担心风险而少开展信贷业务,也不能盲目追求规模而无视风险,要尽职尽责、尽力而为,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把这项惠农实事落到实处。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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