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020 | 主题分类 | 公路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日期 | 2021-02-23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发〔2021〕2号 | 有效性 | 有效 |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薛城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1〕2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薛城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3日
薛城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部署,加快建立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20〕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消除制约“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新格局,高效运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确保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7%,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强化政策支持和指导监督。将各镇街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地方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区交运局要加强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区财政局要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给予支持;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要制定、细化相关政策,支持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区交运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2、落实政府属地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统筹谋划,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区交运局要明确相关部门和镇街的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实行农村公路工作目标责任制和绩效管理。区财政局要将区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各镇街要将镇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支出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纳入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区交运局)
3、发挥村作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和组织村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按照“一支管养队伍、一个办公场所、一笔管养经费、一个运行机制、一套内业台账”的要求,明确专职工作人员,逐步建立“区级指导、镇级负责、市场养护保洁”的乡村道管理养护新机制。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交由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镇街)
(二)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4、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资金。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明确的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政策。区、镇政府分别承担县级公路及乡村公路管护资金筹措的主体责任,区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统筹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通过整合省、市级涉农资金及相关资金渠道,支持农村公路管护、提档升级、路面改善、危桥改造等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农村公路+”等省部级示范路“两个试点”创建。积极争取省市财政给予县道养护重点支持资金,落实好省、市、区(市)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总额每年每公里“县道10000元、乡道5000元、村道3000元”的标准。(责任单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区交运局)
5、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对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投资挂钩。区财政局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到位;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审计。村务监督委员会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责任单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审计局)
6、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鼓励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利用公路冠名权、绿化、广告和路域资源开发经营权等筹集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养护。(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7、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区、镇街、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县、乡、村道路长,各级路长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的管理,以及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整治、路面扬尘防治、道路绿化等方面工作。明确相应机构承担路长制运行的日常工作,落实总路长的相关部署,监督评估各级路长履职尽责情况,监督指导有关部门办理落实各级路长提交管理问题情况。镇(街)农村公路路长负责推动落实乡村道路管理任务,做好与区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交运局)
8、成立薛城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农村公路“路长制”监督指导、评估考核、补助奖惩等工作,健全政策体系,完善保障制度,加强对部门、镇街指导监督;各镇街参照区里模式,推进镇级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责任单位:各镇街、区财政局、区交运局)
9、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排查整治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及安全隐患,依法查处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责任单位:区交运局);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薛城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严格使用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落实省、市、区(市)对日常养护资金的投入比例,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开展农村公路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充分利用公路用地范围外两侧宜绿化地块进行绿化(责任单位: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公路沿线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为主要成分的规模以上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整治(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公路沿线工业企业污染物乱排放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对穿越公路的河道上下游采砂行为进行管理(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交运局、区城乡水务局和有关执法机构)。
(四)建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0、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建立“政府为主、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化,择优选取专业化队伍。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机械化水平;支持各类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交运局)
11、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保障农村公路交安设施建设投资,交安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组织薛城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参加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交安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全面完善,及时开展危险路段和桥梁集中排查整治,完善安保设施。加强路域环境整治,净化通行环境。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信用记录纳入相关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镇街、薛城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12、强化法治和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农村公路路产路权确权登记,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确定负责农村公路保护的行政执法单位,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科技创新理念,大力实施预防性养护,积极推行路面再生利用,鼓励废旧材料循环利用。坚持“农村公路+”与特色产业、乡村旅游等多元融合发展,拓宽农村公路服务功能。推进信息化技术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领域中的应用示范,充分运用“路长制智慧管理养护平台系统”和“枣庄智慧农路出行服务系统”,不断提升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管护水平。(责任单位:各镇街、区交运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区交运局做好县道管理养护工作并指导镇街做好乡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各镇街认真落实乡村道管理养护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改革任务落地时间表、路线图,细化工作举措、考核问责等内容。
(二)强化督导评估。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反馈机制,加强督导考核镇街、部门工作。区交运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要利用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督导评估,对各镇街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绩效管理,强化评估考核结果运用,充分发挥激励作用。
(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改革的新进展、新成效,准确解读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积极宣传改革中的先进典型,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意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改革工作的积极性,引导社会各界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为改革营造浓厚氛围。
附件:1、薛城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名单
2、薛城区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3、薛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4、薛城区农村公路路长人员名单
附件1:
薛城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尹作义 区委副书记、区长,区农村公路总路长
副组长:马 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张 恩 区政府副区长、薛城公安分局局长
翁 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 婷 陶庄镇镇长
李岽苏 邹坞镇镇长
王 岳 临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立波 常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弘善 沙沟镇镇长
王均东 周营镇镇长
宋柱广 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主任
马运福 薛城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崔家斌 区发改局局长
宋 波 区财政局局长
单德良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渐秀东 区交运局局长
吴晓宇 区城乡水务局局长
褚福刚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传杰 区审计局局长
张玉伦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董职昂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孙晋营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孟繁焕 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唐鲁军 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翁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渐秀东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唐鲁军、郭传军、高辉、高文亮、何瑞国、王纯伦、孟繁焕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公布。
附件2:
薛城区交通强国“四好农村路”建设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内容
计划用2—3年的时间,通过探索“发展融合化、管护责任化、决策精准化、覆盖全面化、服务普及化”发展模式,以区为试点主体,实施“五个创新”,实现“五个提升”,形成具有薛城特色、系统规范的农村公路技术标准和政策体系,打造农村公路发展薛城样板,为交通强国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交通保障。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美丽农村路建设新模式,实现农村公路发展融合化提升。将美丽农村公路建设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现代农业发展等充分融合,建成2—3条高标准产业振兴致富路、美丽生态景观路、乡村文化旅游路、爱国红色教育路等示范样板路,打造“2+N”农村公路美丽闭合圈,将地方旅游景点、产业园区、乡村物流站点、革命教育基地、公路驿站等元素连点成线、串珠成链,丰富农村公路功能定位,推进农村公路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
(二)创新路长制管养新机制,实现农村公路管护责任化提升。建立符合我区实际的“总路长与各级路长分级负责”路长制管养机制,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起完备的政府责任体系、高效的部门协同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形成责权明晰、部门联动、保障到位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新机制。
(三)创新信息化管养新体系,实现农村公路决策精准化提升。应用5G、北斗、物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快速检测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手段,构建基于“互联网+”农村公路智能化管理养护平台,建立区、镇、村全覆盖、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高效便捷的农村公路智能化管养体系,提升管控决策精准化水平。创新农村公路信用评价机制,对农村公路项目参建单位进行信用记录,建立信用管理台账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强化优胜劣汰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积极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对于大中修等专业性工程,逐步通过市场化运作交由专业化队伍承担;小修保养鼓励实行片区捆绑、条块打包;日常保养(保洁)等非专业项目,鼓励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结合,由镇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交由保洁公司实施,鼓励将国省干线公路日常保养(保洁)与农村公路捆绑组织实施,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
(四)创新通户道路硬化建设新思路,实现农村道路通达覆盖全面化提升。解决户前一米路的问题,拓展农村道路通达深度,基本实现“户户通达”全覆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共建共享”的组织形式,坚持“规划引领、协调推进、评估督导”的工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用、彰显特色”的硬化标准,加大投入,高效整合涉农资金,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捐资筑路。
(五)创新农村公交物流多元化新途径,实现农村运输服务普及化提升。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进程,深化交邮合作,优先实行全域公交建设。结合路网规划、产业发展、公交运行、邮政储蓄和农资站等建设情况,建设农村客运服务站、物流快递服务站、农村公路旅游休闲点等农村公路驿站(点)配套服务设施,打造“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实现农村物流服务全覆盖,完善农村运输服务发展长效机制,力争2022年我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达到AAAAA级水平。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1年1—3月)。按照市定“全市一盘棋,市、区(市)同步抓”的原则,广泛开展调研,将先进经验应用到建设试点中,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创建方案。
(二)试点实施阶段(2021年4—12月)。立足薛城实际,按照“全面创建、突出重点”的原则,开展试点区创建、评估验收,对试点经验进行总结提升。
(三)全面推广阶段(2022年)。总结创建成果,客观评估实施效果,完成各项验收工作,形成具有薛城经验的枣庄市试点创建报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薛城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建设的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推进试点各项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二)细化工作方案。区交运局制定具体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建设任务,强化措施保障,指导各镇街开展相关试点建设工作。各镇街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建设任务,完善工作措施,确保试点任务顺利完成。
(三)保障资金投入。在全面建立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基础上,构建以市级奖补为引导、区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支持试点创建。区级财政整合筹集资金用于支持试点创建,对成效显著、示范价值高、推广效果好的试点镇街给予奖补。区财政局要将试点创建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附件3:
薛城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综合治理、严格考核”的要求,落实各级路长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整治、扬尘防治、绿化建设等方面的责任,健全管养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安全通行水平,打造畅通有序、文明整洁的交通环境。2021年3月底前,成立区、镇街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县、乡、村道三级路长体系建设;2021年6月底前,初步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2021年12月底前,初步实现路长制各项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和常态化。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日常养护。在农村公路日常保养(保洁)方面,应优选相对稳定、熟悉路段情况及周边环境的专业队伍,按照保洁等级,将路面清扫、路肩边坡清理、杂草修剪、标志标牌清洗等日常工作交由保洁公司实施;各级路长负责日常保养(保洁)巡查、考核。在农村公路保护方面,各级路长组织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损坏、交通标志标线缺失等安全隐患开展排查巡查,雨季、冬季等特殊天气对重点路段和部位发生的水毁、地质灾害、路面结冰等灾害开展排查巡查,做好应急抢险保通。
(二)路域环境整治。各级路长组织对沿线用地范围及建筑控制区内各类违法侵权行为,如占道经营、堆物放料、路面污染、非公路标志标牌、违法建筑等开展巡查和劝阻制止,加强与交通综合执法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享,及时反馈有关信息和线索,使各类违法案件和涉路事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置。
(三)扬尘防治。各级路长按照《市直部门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第二版)》要求,组织落实农村公路保洁等级划分,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洒水车、抑尘车和湿扫车,根据车流量和扬尘情况,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机械化湿式清扫和洒水作业频次。
(四)绿化。各级路长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生态路、景观路建设,不断增加绿化量,提升绿化档次,力争将农村公路打造成绿色长廊。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
(一)总路长。区级农村公路总路长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镇(街)级农村公路总路长由各镇(街)主要负责人担任,监督检查相关分级路长及部门工作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二)分级路长。区辖区内的县道逐路明确一名县级干部担任分级路长,镇(街)辖区内的县道和乡道逐路明确一名科级干部担任分级路长,村道分级路长可由所在辖区的村干部担任,或由态度积极、责任心强的群团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热心群众担任。农村公路分级路长实行实名和信息公示制度。各分级路长要每个月至少对其负责道路开展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总路长及“路长制”工作机构反馈,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镇街负责人任成员的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督导检查和综合考核。
(二)强化协同配合。加强镇街与部门上下、横向沟通联系,形成镇街与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健全总路长与分级路长监管体系,切实推进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扎实开展。
(三)严格督查评估。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要采取专项督导、定期通报、催办约谈、跟踪问责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每年要对各镇(街)“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评估结果与政策资金支持直接挂钩。
(四)加强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护路爱路的良好氛围,及时报道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
请各镇(街)将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方案和村级路长名单于2021年3月1日前报区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和试点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5199105)
附件4:
薛城区农村公路路长名单
全区农村公路总路长:尹作义 | |||
级别 |
道路 |
人员 |
职务 |
县级分级路长 |
常潘线(疏港路)路长 |
尹作义 |
区长 |
甘陈线路长 |
马峰 |
区政府副区长 | |
马曲线路长 |
常涛 |
区政府副区长 | |
前薛线(薛周路)路长 |
张恩 |
区政府副区长 | |
镇级总路长 |
陶庄镇总路长 |
孙婷 |
陶庄镇镇长 |
邹坞镇总路长 |
李岽苏 |
邹坞镇镇长 | |
临城街道总路长 |
王岳 |
临城街道办事处主任 | |
常庄街道总路长 |
王立波 |
常庄街道办事处主任 | |
沙沟镇总路长 |
杜弘善 |
沙沟镇镇长 | |
周营镇总路长 |
王均东 |
周营镇镇长 | |
新城街道总路长 |
宋柱广 |
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主任 | |
镇级分级路长 |
青年路(陶庄段) |
马广东 |
陶庄镇副书记 |
河北庄-张桥(陶庄段) |
管国沛 |
陶庄镇组织委员 | |
黑风口-山家林(陶庄) |
陈锋 |
陶庄镇副镇长 | |
天齐庙-小官庄(陶庄) |
刘洋 |
陶庄镇副镇长 | |
黄洪线(陶庄) |
李聪 |
陶庄镇三级主任科员 | |
马曲线(陶庄) |
韩建磊 |
陶庄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主任 | |
罗庄-小武穴(陶庄) |
樊亚东 |
陶庄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 |
甘陈线(邹坞) |
仲菲 |
邹坞镇党委副书记 | |
刘沟-枣曹线(邹坞) |
褚衍印 |
邹坞镇人大主席 | |
马庄-枣曹线(邹坞) |
张芳 |
邹坞镇人大副主席 | |
洪村-陈楼(邹坞) |
张延安 |
邹坞镇副镇长 | |
青年路(邹坞段) |
李建华 |
邹坞镇副镇长 | |
东上山口-北陈郝(邹坞) |
张弛 |
邹坞镇副镇长 | |
河北庄-张桥(临城段) |
董伟 |
临城街道副主任 | |
常潘线(常庄段) |
郭森 |
常庄街道常务副主任 | |
西泥沟泉-大辛庄(常庄) |
孟祥辉 |
常庄街道武装部部长 | |
前薛线(常庄段) |
宋志华 |
常庄街道正科级干部 | |
付庄-郯薛线(常庄) |
种法永 |
常庄街道三级主任科员 | |
前薛线(沙沟段) |
王国栋 |
沙沟镇党委副书记 | |
常潘线(沙沟段) | |||
珠江路-杨庄(沙沟) |
张庆伟 |
沙沟镇人大主席 | |
小营-关庙(沙沟) |
王昭玲 |
沙沟镇二级主任科员 | |
茶棚-前薛线(沙沟) | |||
店韩路-刘河口(周营) |
李永 |
周营镇主任科员兼政协工作室主任 | |
店韩路-刘桥(周营) |
郝茂春 |
周营镇副镇长 | |
大孙庄-店韩路(周营) |
朱伟 |
周营镇副镇长 | |
王楼-前薛线(周营) |
郑程太 |
周营镇副镇长 | |
前薛线(周营段) |
韩冰 |
周营镇党政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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