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70403/2022-14051 | 主题分类 | 教育 |
成文日期 | 2021-10-30 | 发布日期 | 2021-10-30 |
发文机关 | 区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 | 无 |
发文字号 | 薛政办发〔2021〕26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关于印发《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
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1〕26号
各镇政府,临城、常庄街道办事处,新城街道筹备处工委,区政府各有关单位:
《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使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益增强,有效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2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任务措施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对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实行月工资收入统计制度,由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与区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工资的部门、区人社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部门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月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月均收入情况推算年均收入情况,如发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低于公务员年均收入,立即向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年收入。
(二)建立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为加强新时代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工资待遇,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区将依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以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三)建立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机制。区财政局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支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区委组织部部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区教体局局长、区财政局局长、区人社局局长为副组长,教育、财政、人社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薛城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障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教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建立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落实教师待遇问题,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责主动作为。
1.区教体局。要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做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并及时向以上部门提供义务教育教师月平均收入等相关数据。
2.区财政局。要将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作为财政民生投入的重中之重,并将政府审定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筹集资金切实保障两个“只增不减”。
3.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要精准把握工资待遇的政策、口径和标准,加强研判分析,向区教体局提供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情况,并做好当年公务员、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数据对比分析。
4.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要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收入水平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及时提出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意见建议,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地见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提高和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重大意义。
(二)实事求是,把握标准。统计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待遇情况要明确比较口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数据结果必须真实,严禁虚报、瞒报。
附件:薛城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薛城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尹作义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姜 妍 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马 峰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李利萍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
李景东 区教体局局长
宋 波 区财政局局长
孙启迪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员:张庆余 区教体局副局长
王昭冉 区财政局副局长
薛兆仲 区人社局二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李景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庆余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文件文字版:
薛政办发〔2021〕26号 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20211108.doc文件PDF版:
薛政办发〔2021〕26号 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20211108.pdf薛城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20000309号-1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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