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3/2021-00117
  • 主题分类:领导干部专家解读
  • 发布机构:薛城区教体局
  • 成文时间:2021年10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10月30日
  • 标  题:【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李景东关于《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 效力状态:有效

【主要负责人解读】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李景东关于《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使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益增强,有效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国办发〔2021〕89号)、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核查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枣政教督委办〔2021〕33号)等文件

、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明确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主要内容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长效机制。对我区义务教育教师公务员月工资收入进行统计,并且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平均工资收入情况,根据每月平均收入情况推算均收入情况,如出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低于公务员的情况立即向区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以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年收入

(二)建立教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依据我区经济发展水平,以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对教师工资实行同步动态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我区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随着我区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升教师的福利待遇会相应提高,同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进入教育行业。

(三)建立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机制。区财政局优化我区财政教育支出结构,优先发放义务教育教师工资为保障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能够按时足额发放解决教师后顾之忧,从而鼓励教师爱岗敬业,潜心教书育人

涉及范围

全区在编义务教育阶段教师。

、执行标准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其他内容

解读机关: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读 人:李景东(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632-4480521



关于《薛城区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22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