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2-1407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28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办字〔2022〕13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薛城区“无证明办事”清单的通知

薛政办字〔2022〕13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最大限度减材料、减时限、减环节,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无证明办事”工作规则的通知》(枣政办发〔2021〕16号)要求,经研究梳理,制定了《薛城区“无证明办事”清单》,共计843项,现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无证明办事”清单涉及事项时,无需提交由我区行政机关或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申请人主动提供的,事项办理单位不得拒绝。各事项办理单位要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及时在网站、办事大厅或窗口公示。

“无证明办事”清单实行动态调整,证明材料调整要遵循便民、高效、最优、公开的原则,办事单位应在调整事由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依法进行减少、变更、调整补充,其中涉及证明材料增加的,办事单位自行确定证明材料免提交核验方式,原则上不得索取。如因法律法规修改等原因需调整的,从其规定。

附件:薛城区“无证明办事”清单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文字版:

薛政办字〔2022〕13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无证明办事”清单的通知(定稿).doc

文件PDF版:

薛政办字〔2022〕13号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无证明办事”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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