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3-00417 主题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3-02-28 发布日期 2023-02-28
发文机关 区政府办公室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办发〔2023〕4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

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的通知

薛政办发〔2023〕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枣政办发〔2023〕3号)要求,我区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薛城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实施清单(第二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实施。2021年9月30日发布的《薛城区实施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一批)》同时废止。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附件:

薛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薛城区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