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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薛城区信访局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一)综合

职责:负责文电、会务、调研、宣传、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应急、值班、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以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区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信访工作调查研究,综合信访信息以及反映的政策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全区信访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联系方式:0632-4412037

(二)接访室

职责:负责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群众接待处理工作,指导镇街、部门单位群众来访接待、规范办理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批转的信访事项,向镇街、部门单位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综合分析、研判来访情况,重要来访事项及时形成《要情专报》、《摘报》,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区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镇街、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情况。负责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负责进京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事项的协调处理等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89839

(三)督查室

职责:负责处理人民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以及其他组织通过纸质信件、电话、传真、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省、市以及有关机关转送、交办的来信网上信访事项。向有关镇街、部门单位转送、交办来信网上信访事项。负责人民网留言办理工作。综合来信反映(网上信访)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负责汇总分析通过来信(网上信访)渠道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征集社会各界对区委、区政府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向区委、区政府报告。指导镇街、部门(单位)来信(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批转信访事项的督查工作。指导全区信访督查工作。对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和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协调开展联合督查活动,综合分析督查工作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承办省、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省、市信访局等集中转送、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和人事分离、人户分离、人事户分离信访事项的查办或者协调处理。负责区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处理信访问题的跟踪落实工作。组织信访积案治理工作。

联系方式:0632-4412037

二、所属事业单位

(一)薛城区人民来信分理中心

职责:

()承担人民来信、来电、网络等渠道的信访案件以及省、市和有关机关转送、交办的来信(网上信访)事项的分理工作。

()承担来信(网上信访)情况的汇总分析工作,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有关意见建议。

()承担人民网留言办理及人民建议征集的辅助性工作。

()协助指导镇街道、部门、单位来信(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和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完成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薛城区信访事务服务中心

职责:

()承担全区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和信访人宣传教育工作。

()承担全区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的辅助性工作。

()承担全区信访信息化建设的技术保障工作。

()承担信访工作研究和数据统计分析的辅助性工作。

()承担全区重点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事务性工作。

()承担疑难复杂案件(信访积案)会商研判、专家会审评议、程序终结等事项的辅助工作。

()完成区信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