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70403/2025-01618 主题分类 农业_林业_水利_其他
成文日期 2025-11-11 发布日期 2025-11-11
发文机关 薛城区人民政府 关键词
发文字号 薛政字〔2025〕12 号 有效性 有效

薛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

薛政字〔2025〕12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山东省、枣庄市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决策部署,参照《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枣政字〔202574号)要求,现就做好全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对象是在我区范围内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的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普查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薛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普查对象和范围、内容和时间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好本区域的普查工作。充分发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配合普查工作。各级普查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依法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以下简称两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协同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其中,涉及普查经费事宜,由区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事宜,由区发改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事宜,由区统计局、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负责和协调;涉及确权土地面积、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以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共享事宜,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农村住户、户籍人口底数事宜,由薛城公安分局负责和协调;涉及遥感测量事宜,由区统计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共享部门资料信息。

三、普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经费保障。本次农业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合理调配现有办公资源,做好普查用办公场所、办公用品等日常工作保障落实;普查用手持移动终端要在充分利旧的基础上合理测算申报配备;合理确定两员”报酬标准,对上级拨付的“两员”报酬确保及时足额发放到位,不得挪用拖欠,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充分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的宣传渠道作用,构建全媒体宣传协同机制,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农业普查政策和制度,深入解读统计法律法规,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质量控制。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做到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坚持把数据质量放在首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确保全区一盘棋。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监督、全链条核查,依法查处并曝光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普查数据安全,提升普查工作质效。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

附件:薛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薛城区人民政府

2025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薛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   刘凌东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统计局局长

             张建彬    大数据中心主任

             董       区发改局副局长

              郭传军     区会计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冯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        区统计局副局长

员:    张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网络安全保障中心主任

               李  峰      薛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秦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何瑞国    区民政局副局长

               褚大为     区司法局副局长

               蔡富天     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孙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杜国强     区住建局副局长

               邓一永     区城乡水务局副局长

               王   振     区文旅局副局长

               沈建永     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刘   雪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

               张       区市场监管局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张       区医保局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

               石礼强     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

               孙   杰    区林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石笑竹     外事办副主任

薛城区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李萍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职务变动或工作分工等原因发生变化的,由接替其工作的人员担任。领导小组为临时性工作机制,不作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文件文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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